丽水关于送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户郑菲《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1 13:19:02
郑菲(身份证号码:3325011983******2X):
本中心于2024年6月13日对你作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详见附件),解除与你之间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公告送达。
你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丽水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领取《解除合同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丽水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联系地址:丽水市大众街119号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2610507、0578–2610516
原文地址:http://jsj.lishui.gov.cn/art/2024/10/17/art_1229286672_5385597.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信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开展“学纪律 守规矩 做表率“主题党日活动
下一篇:人间四月春风暖,热血接力护生命——莲都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