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建筑工地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2 07:58:15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管部),各市直建筑工程项目:
根据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重污染应急〔2023〕19号)要求,我市于2023年12月20日1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1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响应期间,请全市建筑工地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施工工地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2.除应急抢险外,未纳入保障类清单的施工工地停止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施工作业;
3.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4.除应急抢险外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5.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
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严格遵照执行,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对各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自12月22日起,每日14:00前将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
电 话:2239727
邮 箱:zlaqjgk@dz.shandong.cn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dzjs.dezhou.gov.cn/n2477684/c8594188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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