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巴中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新矛盾新情况不断出现,维修资金少交、漏交的现象多有发生,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造成很大困扰,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优化使用流程。为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组织修订了《巴中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修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5号);
(二)《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04号);
(三)《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
三、主要内容
《巴中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共六章30条,主要明确了以下方面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6条,规定了适用范围和部门职责等;
第二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共6条,规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交存主体及续交等内容;
第三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共6条,明确了使用范围、使用流程、应急使用等内容;
第四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共5条,规定了代管单位账户建立、注销分户账,明确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查询制度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共4条,规定了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第三方监督服务机构及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责任等;
第六章附则,共3条,规定了生效时间及非住宅物业的参照执行问题。
原文地址:https://zfcxjsj.cnbz.gov.cn/public/6596511/23237175.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安庆市建筑管理处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
下一篇:关于贵州省2025年第七批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合格人员的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