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住建局关于核退贺州市及所辖县区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3 11:06:31
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统一收取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的通知》(桂政发〔2019〕20号)精神,以及全区加快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拨付等有关工作要求,我市建安劳保机构对应拨未拨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进行统计,截至2024年5月31日,我市仍有建筑项目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未办理核退。为加快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核退工作,现将未办理核退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的项目予以公告,请涉及的建筑施工企业到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核退手续。
附件1:贺州市未办理核退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的项目
附件2:贺州市各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3:申请拨付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所需材料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
文件下载:
附件1:贺州市未办理核退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的项目.xlsx
附件2:贺州市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联系方式.docx
附件3:申请拨付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所需材料.docx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wgk/fdzdgknr/gsgg/t18588827.s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西藏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补充通知 2025年2月18日
下一篇:西藏2025 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1.5T核磁(SIGNA Creator))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