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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建局关于第二次公开征集装配式建筑专家入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湛府规〔2018〕5号)和《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建科〔2023〕23号)要求,为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作用,现向社会各界第二次公开征集装配式建筑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印发本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

二、报名条件

报名专家须符合《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第五、六、七条规定。

三、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报我局审查。

(一)报名材料。

1.《湛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非在职人员的,《湛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表》的"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留空。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彩色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二)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提交至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和科技信息科304办公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联系电话:0759-3588038。

(三)审核及公示。

我局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拟纳入专家库的申请人,我局将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纳入专家库管理,并向专家颁发聘书。

四、其他要求

2023年度已提交湛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材料的申请人,本次不需重复提交。

附件:1.湛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表

2.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建科〔2023〕23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湛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表.doc

附件2: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建科〔2023〕23号).pdf

 

原文地址: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jsxxw/zwgk/tzgg/content/post_1906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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