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阳樊城区棚改项目被征收何光学等3户家庭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复审结果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5 11:50:09
根据《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规定,住房保障窗口对樊城区棚改项目被征收何光学等3户家庭申请公租房资格进行初审、复审,初步认定何光学等2户符合市区棚户区改造"托底”保障资格。现将复审合格的何光学等3户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5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举报。举报地址:紫贞公园路1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 邮编:441003,举报电话:0710-3228357
附件:樊城区改项目被征收何光学等2户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复审结果公示名单
襄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日
樊城区棚改项目被征收何光学等2户家庭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 复审结果公示名单 | ||||
序号 | 基本情况 | 受理单位 | ||
申请人姓名 | 家庭人口 | 家庭成员 | ||
1 | 何光学 | 1 | 住房保障窗口 | |
3 | 尹秀云 | 1 | 住房保障窗口 | |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gsgg/202311/t20231101_34418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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