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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25年第10批拟取消公租房 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示8户

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相关规定,李玉珍等8户家庭因获得实物配租资格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拟取消该8户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上述家庭对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材料,于2025年6月23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梧州市2025年第10批拟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8户)

2025年5月26日

序号公示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初审结果
1W2024D0043李玉珍450403********0923因已知悉领取入住通知书信息,逾期无正当理由不领取入住通知书、不签订租赁合同,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W2024D0051陈盛安450821********4711
3W2024D0061陈银安450821********4739
4B2024D0053罗文龙450404********0315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5B2018TY0286梁锦凤450402********0624
6B2024D0125唐雪枝450402********0369
7B2024D0134陈天如450403********0933
8B2025D0002万家宁450402********0637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11393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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