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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关于“苹果小区“命名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核准,拟同意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将位于洋河新区,东至玉带河东路、南至新城大道绿化带、西至人和路绿化带、北至空地的住宅项目命名为"苹果小区”。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9日。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

联系人:孙欣

联系电话:0527-84387191,邮箱:cfkbgs@126.com。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6日

 

原文地址:http://zjj.suqian.gov.cn/szjj/tzgg/202511/be9cc099a4b4490ab21865df7acd100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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