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关于海亮广场小区(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9 06:16:51
回民区海亮广场小区A座A1客梯、A1货梯、A4客梯、A5客梯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于2024年8月12日由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亮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内蒙古世茂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街道办事处海亮社区居民委员会核查确认后,2024年9月12日在小区进行公示。2024年9月12日报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本次申请使用电梯维修工程总预算金额为1177047元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申报的电梯维修工程项目符合规定维修范围且已超过保修期,现申报材料齐备,同意申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2日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杨树庆;联系电话:6201504;
邮箱:1453959088qq.com;地址: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新城区北垣东街5号捷迅商务写字楼)
原文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411/t20241115_1814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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