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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参加市住建局开展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呼和浩特市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参加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呼和浩特市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智慧绿建科结合工作实际,在绿色建筑标识评审时所要求的内容进行了宣贯,同时对建设单位要求按照有关民用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委托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从事相关的绿色建筑及民用建筑节能活动。

对设计单位要求设计人员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标准、绿色建筑标准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建筑节能设计和建筑使用能耗的专项说明、明确建筑节能措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建筑节能设计专篇符合要求,建筑节能计算表符合要求,热工计算书符合要求,有绿色建筑专篇,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对施工单位要求编制绿色建筑施工方案,按照绿色施工规范要求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施工废弃物排放;节能材料、设备进场复检报告,见证试验报告符合要求;建筑节能相关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符合要求。

对监理单位要求编制建筑节能专项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同时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标准实施监理。

此次检查对呼和浩特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是一个促进和提高,有助于进一步加强管理,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和星级建筑评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文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jdt/ywdt/202408/t20240822_1766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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