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解除监管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9 17:42:05
广东碧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于2024年1月11日向我单位提交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工资保证金监管解除申请表》,申请对该公司的"广东碧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辽工资代发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予以解除监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市〔2021〕46号)规定,现将该公司申请事项在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6日,共15天。
如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情况,请尚未领到工资的建筑工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欠薪凭证到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或投诉。如公示期内未收到欠薪举报或投诉,我单位将在公示期届满后解除监管该公司的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
投诉举报电话:8255220
2024年1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s://zhujianju.tongliao.gov.cn/zjw/gsgg/2024-01/11/content_33ccc1752afb4080ab1f1c3e80e298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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