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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暨燃气经营许可动态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孝义市城市管理局、石楼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兴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

为了有效遏制了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暨燃气经营许可动态考核的通知》(晋建城函〔2024〕2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4月10日前将考核意见加盖公章上报我局(许可证动态考核申请表、燃气经营企业考核申请表、企业考核评价表装订成册的资料、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反馈意见书复印件),我局将在4月25日前分组进行抽查复核。

特此通知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暨燃气经营许可动态考核的通知》(晋建城函〔2024〕270号)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3日

吕住建函〔2024〕262号.pdf

 

原文地址:http://www.lvliang.gov.cn/llxxgk/zfxxgk/xxgkml/gbmwj/zjj/fdzdgknr_55202/zcwjjjd_55206/202403/t20240327_1852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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