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习连申请贺州市人才公寓审核通过名单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10 03:27:59
根据《贺州市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初审,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住建局、市人社局联合复审,陈习连符合贺州市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反馈,并于2025年10月28日下午5: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8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7813
附件:陈习连申请贺州市人才公寓审核通过名单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0日
陈习连申请贺州市人才公寓审核通过名单
| 序号 | 姓名 | 人才类别 | 住房情况 | 备注 |
| 1 | 陈习连 | 第一类 | 市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6068097.s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暨燃气经营许可动态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瑞璟湾居项目安居型商品房选房的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