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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盲人按摩医院(诊所)建设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内建标函[2025]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在盲人按摩医院(诊所)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特此通知

 

原文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502/t20250210_1845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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