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住建局关于王高森等行政执法证件遗失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22 15:42:53
兹有我单位2名退休同志王高森(性别:男)、杨石(性别:男),不慎将其行政执法证件遗失,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发放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声明该行政执法证件作废,证件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执法证件编号:20100016092(王高森)
执法区域:百色市
颁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证件编号:20100016067(杨石)
执法区域:百色市
颁发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持该编号证件从事的一切执法活动或其他相关行为,均属冒用,我单位概不认可,相关法律责任由冒用者自行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任何持该作废证件开展的执法活动,并向我单位举报冒用行为。
举报电话:2801075。
举报地址:百色市城东路149号。
特此公告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7日
原文地址:http://zjj.baise.gov.cn/wsgs/qtgs/t270935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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