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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住建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期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及考核的通知

各旗县区住建局、红山区城管局,各燃气经营企业: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建人〔2017〕99号)规定,我局委托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赤峰农牧学校)开展2026年第一期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工作,请各地燃气管理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安排相关企业人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一)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

(二)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

(三)C类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包括: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瓶装燃气送气工。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学员或所属企业将报名材料报送至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赤峰农牧学校)建工实训基地。联系电话:5893111、5891678。

(三)报名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1)、报名人员毕业证复印件、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2)。

三、培训及考试时间

报到时间:AB类:2026年1月4日

C类 :2026年1月5日

培训时间:AB类:2026年1月4日至1月10日

C类:2026年1月6日至1月10日

考试时间:2026年1月11日8:30-17:30

请参训人员在培训开班前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建工实训基地录入考勤指纹,领取上课教材。

四、培训及考试有关要求

(一)培训方式:线下面授

(二)培训及考试地点: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赤峰农牧学校)。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计算机无纸化方式进行,闭卷考试。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培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6〕866号)执行。

(六)其他要求:学员出勤率需达到培训学时的80%以上,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核及办发合格证

考试采用计算机无纸化方式进行,由内蒙古自治区住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题库随机抽题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电子版《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报考登记表

2.报名汇总表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报考登记表.docx

附件2:公司汇总名单(电子版).xlsx

 

原文地址:http://zjj.chifeng.gov.cn/zwgk/tzgg/202512/t20251205_2693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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