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丹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25 17:55:40
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为契合公平竞争原则要求,经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现就《关于印发<丹东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的通知》(丹住建发〔2025〕4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条款修改事宜通知如下:
将规划第24页,7.4“建筑垃圾利用及处置设施规划”中提到“规划保留并固化丹东市现有制砖厂”修改为“提倡将丹东市现有制砖厂作为建筑垃圾的处置出口”。请各单位及时掌握《通知》修改内容,认真贯彻执行。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7日
原文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601/0176775137080687.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技术“晒”真经,述职“亮”实绩——贵阳市设质站年终总结“干货”满满
下一篇:宿迁市中心城市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25-038运营期绩效考核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