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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住建局关于海口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在建项目的通报

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防控,我局常态化开展全市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现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在建项目通报如下:

一、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教学及生活服务设施(三期)项目—体育馆组团项目

施工单位: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第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项目存在移动工具室脚手架无防护栏杆的安全隐患,且不按要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安全管理不到位。

处理措施:对海南建设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单位实施信用惩戒,对海南建设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单位涉嫌的违法行为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二、海口市海南科技职业大学云龙校区二期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江西樟树三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项目存在外脚手架首层首步连墙件缺失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不到位。

处理措施:对施工单位江西樟树三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海南华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施信用惩戒,对施工单位江西樟树三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海南华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三、海口市美兰区华航项目H0201地块

施工单位:海南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项目存在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即投入使用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不到位。

处理措施:对海南第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涉嫌的对现场隐患不予以消除的违法行为线索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请全市所有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引以为戒,切实提高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特此通报。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5日

 

原文地址:http://hkjsj.haikou.gov.cn/xxgk1/gsgg/202601/t14956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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