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4A”及以下等级信用评价结果(第二批) 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26 13:49:22
为推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按照《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版)》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昆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由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采集、确认、计分,开展了2024年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昆明市2024年度“A”、“2A”、“3A”、“4A”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1月16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间向住宅小区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当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资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系电话:
官渡67010612;东川62128533。
附件:昆明市2024年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名单(第二批)

原文地址:https://zfjs.km.gov.cn/c/2026-01-12/50488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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