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关于拟取消李巧娟家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结果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26 17:11:04
2026年1月,李巧娟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购买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有关规定,我办拟取消该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现将退出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拟取消李巧娟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8日
拟取消李巧娟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名单
| 序号 | 退出保障主申请人姓名 | 退出保障共同申请人姓名 | 退出项目名称 | 退出原因 | 保障资格 | 作废的准购证编号 | 备注 |
| 1 | 李巧娟 | 黄明斯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 自愿放弃申购 | 取消 | 2025-00685 |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70945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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