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审〔2026〕17号西双版纳州住建局关于西双版纳晨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的批复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12 13:18:55
西建审〔2026〕17号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西双版纳晨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的批复
西双版纳晨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所申报的材料齐全,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核定条件, 且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投诉或举报,同意核发你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按照规定申请资质延期,换发资质证书。
二、请你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开发法律、法规,规范从业。服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动态监管,切实做好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西双版纳州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s://www.xsbn.gov.cn/zjj/55506.news.detail.dhtml?news_id=2975177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湖北关于2026年第八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2026年第一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的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