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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住建局关于广西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2025年10-12月运行情况的通报

北建施〔2026〕42号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对广西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桂建通”平台)数据异常项目提出预警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在建项目在“桂建通”平台信息运行监测数据分析,现将我市“桂建通”平台2025年10-12月信息采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1月12日24时,全市“桂建通”平台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实名制信息采集率97.5%,“桂建通”绑卡率92.6%,专户绑卡率94.9%。

其中,10月份工资代发率56%,11月份工资代发率48%,12月份工资代发率65.7%。10月份项目经理到岗率43%,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35%;11月份项目经理到岗率56%,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48%;12月份项目经理到岗率50.6%,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42.3%。目前,仍存在部分企业不重视“桂建通”平台的使用、对主管部门及平台系统相关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工程项目未按照规定通过“桂建通”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

(二)部分工程项目未按照要求落实“桂建通”平台考勤制度,未及时更新项目工人信息,处于停工或竣工验收阶段的项目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修改平台账号状态。

(三)部分工程项目未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0〕30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1〕235号)要求,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录入“桂建通”平台,且未落实关键岗位履职考勤要求。

三、处理决定

(一)责令连续两个月及以上未通过“桂建通”平台发放农民工工资的27个施工总承包企业(详见附件1)停工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在我市参加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和承揽新业务资格,未完成整改不得恢复相关资格。

(二)责令项目经理连续两个月及以上在“桂建通”平台考勤不合格的49个施工总承包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连续两个月及以上在“桂建通”平台考勤不合格的77个监理公司(详见附件2)停工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在我市参加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承揽新业务资格,未完成整改的不得恢复相关资格。

(三)责令截至1月11日项目经理仍未录入有资质或未录入“桂建通”平台的31个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总监理工程师仍未录入有资质或录入“桂建通”平合的39个项目的监理企业(详见附件3)立即整改,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诚信扣分。

(四)责令10月份项目经理在“桂建通”平台考勤不合格的54个施工总承包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在“桂建通”平合考勤不合格的100个项目的监理企业(详见附件4)立即整改,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诚信扣分。

(五)责令11月份项目经理在“桂建通”平台考勤不合格的37个施工总承包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在“桂建通”平台考勤不合格的59个项目的监理企业(详见附件5)立即整改,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诚信扣分。

(六)责令12月份项目经理在“桂建通”平台考勤不合格的31个施工总承包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在“桂建通”平台考勤不合格的49个项目的监理企业(详见附件6)立即整改,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诚信扣分。

(七)责令承建工程项目未通过“桂建通”平台发放9月份农民工工资的29个施工总承包企业,未通过“桂建通”平台发放10月份农民工工资的32个施工总承包企业,发放11月份农民工工资的34个施工总承包企业(详见附件7)立即整改,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诚信扣分。

(八)责令截至1月12日承建工程项目在“桂建通”平台未绑定专户的8个施工总承包企业(详见附件8)立即整改,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诚信扣分。

(九)责令截至1月12日承建工程项目在“桂建通”平台未实名制采集的4个施工总承包企业(详见附件9)立即整改,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诚信扣分。

(十)责令截至1月12日承建工程项目在“桂建通”平台合同录入率低于90%的65个施工总承包企业(详见附件10)立即整改,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被责令整改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限于2026年3月2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报送我局建管科201室,拒不整改或逾期不完成整改的,我局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二)全市各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按职责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及“桂建通”平台系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已完工或处于停工状态的工程项目,请及时向我局提交有关申请资料,修改工程状态。

(四)如考勤设备损坏请及时向我局报备,申请移动考勤。

(五)请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对附件1、2中涉及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督促停工整改,整改情况于2026年3月2日前反馈我局。

(六)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属地项目督促整改,整改情况于2026年3月2日前反馈我局。

附件:1.连续两个月以上未通过“桂建通”平台发放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名单

2.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连续2个月以上在“桂建通”平台考勤不合格的(企业)名单

3.截至1月11日未录入有资质或未录入项目经理及未录入有资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企业)名单

4.2025年10月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在“桂建通”平台考勤不合格的(企业)名单

5.2025年11月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在“桂建通”平台考勤不合格的(企业)名单

6.2025年12月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在“桂建通”平台考勤不合格的(企业)名单

7.未通过““桂建通””平台发放9月份、10月份、11月份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名单

8.承建工程项目截至1月12日在“桂建通”平台未绑定专户的(企业)名单

9.承建工程项目截至1月12日在“桂建通”平台未实名制采集的(企业)名单

10.承建工程项目截至1月12日在“桂建通”平台合同录入率低于90%的(企业)名单

2026年2月14日

(经办科室: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2034461)

文件下载:

附件1:连续两个月或以上未通过“桂建通”平台发放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名单.xls附件2: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连续2个月及以上在“桂建通”平台考勤不合格的(企业)名单.xls附件3:截至1月11日未录入有资质或未录入项目经理及未录入有资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企业)名单.xlsx附件4:2025年10月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在“桂建通”平台考勤不合格的(企业)名单.xls附件5:2025年11月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在“桂建通”平台考勤不合格的(企业)名单.xls附件6:2025年12月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在“桂建通”平台考勤不合格的(企业)名单.xls附件7:未通过“桂建通”平台发放9月份、10月份、11月份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名单.xls附件8:承建工程项目截至1月12日在“桂建通”平台未绑定专户的(企业)名单.xls附件9:承建工程项目截至1月12日在“桂建通”平台未实名制采集的(企业)名单.xls附件10:承建工程项目截至1月12日在“桂建通”平台合同录入率低于90%的(企业)名单.xls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tzgg_54/t272760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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