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5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市建筑业协会、市勘察设计协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26〕91号)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贯彻执行。
一、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我局委托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全市的工程监理资质企业统计数据的审核、汇总报送工作,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负责全市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企业统计数据的审核、汇总报送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发动、指导行业内的企业落实统计调查制度,协助处理企业在统计调查数据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二、压实主体统计责任。各区局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和督促本辖区纳入统计调查范围的企业及时填报统计报表数据,并指导企业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准确理解统计指标的涵义,做到应统尽统,按时、准确填报统计调查数据,明确各企业统计工作的负责人和办理人。对于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数据、数据造假的企业,省住建厅将依法纳入企业诚信档案。为便于工作联系,请于2026年3月10日前将各区局统计工作人员联系名单(附件2)及纳入统计调查范围的企业名录一览表(附件3)报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三、按时开展统计工作。各区局要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组织本辖区纳入统计调查范围的企业及时填报统计报表数据,凡2025年度企业注册地在我市的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企业,均应按要求开展2025年度统计调查工作,并于每月填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领域就业人员情况。
(一)报送年报数据。纳入统计调查范围的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应于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2025年年报的填报工作。其中,2025年度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还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将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
(二)报送月报数据。纳入统计调查范围的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须于每月7日前完成月报的填报工作。
(三)数据审核报送。市建筑业协会、市勘察设计协会须于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对本市的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统计调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3.企业名录一览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6日
(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82309161,电子邮箱:fszjjjk@fszj.foshan.gov.cn;市建筑业协会联系人:杨旺娟,联系电话:82129841,QQ:373937647;市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梁锦欣,联系电话:83325082,QQ:2017921925)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7113376.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抚顺市关于2026年第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告
下一篇:两会新华视点|“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新指标、新看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