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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城市古树名木、城市大树资源线索征集公告

2025年3月15日,《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古树名木保护进入依法保护新阶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落实《条例》关于古树名木普查、补充调查及社会参与保护的相关要求,全面摸清我市古树名木及城市大树资源底数,加强资源保护与管理,传承城市绿色文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宿迁市城市古树名木及城市大树资源线索,诚邀广大市民朋友、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携手守护城市的绿色瑰宝。

一、征集内容

1.尚未纳入宿迁市城市古树名木名录、估算树龄在100年以上的城市树木。

2.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纪念意义和重要科研价值的城市树木;

3.估算树龄在30年-99年的,生长态势良好,具有较强生态防护功能、景观观赏价值或一定文化内涵的城市大树、老树。

说明:不包括人工培育、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中的树木,不包括从外地迁移且在本地栽植年限不满30年的树木,不包括盆景等盆栽树木。

凡符合上述征集条件的树木,可提供相关信息(包括树种、具体位置、树木所有人、现场照片等),以及相关历史文化资料(典故传说、影像资料和史料记载等)。

二、提供方式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宿迁市城市古树名木线索征集信息登记》或将树木相关信息、现场照片、影像和史料记载等资料发送至邮箱sqylj@126.com,提供线索时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信息仅用于线索核查、结果反馈,将严格保密,绝不泄露)。

咨询电话:0527-84387992。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请线索提供者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禁虚构、伪造线索;对同一树木的多条重复线索,将统一合并核查,不再逐一反馈。

2.在实地查看、拍摄树木时,请务必注意自身安全,避免进入陡坡、未开发区域等危险地段,严禁攀爬树木、破坏树木生长环境或损伤树体。

3.对征集到的线索,我们将组织专业人员逐一登记、分类整理,进行现场核查、鉴定;经确认符合古树名木标准的,将按规定程序纳入城市古树名木名录,实行分级保护、建立“一树一档”;符合城市大树登记标准的,将纳入城市大树资源库,加强日常养护管理。

古树名木映岁月,绿色文脉润城市。守护古树名木和城市大树,就是守护城市的历史记忆与生态未来。期待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响应、主动参与,踊跃提供线索,为建设生态优美、底蕴深厚的宜居宿迁贡献力量!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全文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1/content_7001414.htm

 

原文地址:http://zjj.suqian.gov.cn/szjj/tzgg/202603/32850777fac34e28997bba3072ea7aa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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