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建局等五部门关于执行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18 16:25:18
各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25)已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发布(详见附件1),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国有资金项目全过程各阶段造价数据的生成、存储、交换、编辑、管理和应用等活动,应按《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25)执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二、监督管理
我市将按照《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DBJ/T15-145-2025)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数据归集、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工程造价的监管,有关单位在执行该造价数据标准时,要准确填写单位工程对应的特征信息(详见附件2),同时应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T50854-2024)》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清单项目描述标准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
相关计价软件企业应按佛山市工程造价监管要求做好软件升级更新等工作。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的公告(粤建公告〔2025〕40号)
2.单位工程特征信息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2026年3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7118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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