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金华市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建设更新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评价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省建设厅相关规定,现对金华市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等级划分标准予以公布(在全省等级公布前,暂按本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金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数据来源
浙里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
三、等级划分标准
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分值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
A级:企业分在113分(含)以上的;
B级:企业分在111(含)-113分的;
C级:企业分在110(含)-111分的;
D级:未列入A、B、C等级,且未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
E级:被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等其他情况的企业。
(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A级:企业分在113分(含)以上的;
B级:企业分在111(含)-113分的;
C级:企业分在110(含)-111分的;
D级:未列入A、B、C等级,且未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
E级:被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等其他情况的企业。
(三)监理企业
A级:企业分在125分(含)以上的;
B级:企业分在105(含)-125分的;
C级:企业分在90(含)-105分的;
D级:未列入A、B、C等级,且未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
E级:被列入浙江省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等其他情况的企业。
四、等级评定周期
评定周期为一个季度,具体等级划分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可进行调整。
原则上每季度末月28日零时取当月27日省系统的企业分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每月5日前(含当日)公布当季等级,下季首月5日(含当日)后采用新公布的信用等级,等级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
对企业分数据同步传输出现错误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市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确属数据同步错误的,按同步之日省系统的实际分进行调整,逾期不再受理,对招投标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jsj.jinhua.gov.cn/col/col1229168711/art/2025/art_b03d3291d24c474283a25174651f1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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