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商丘市住建局关于商丘市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 监管账户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防止交易风险,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0〕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商品房预售款(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购房款)应全部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望购房人在购房时注意核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对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现将我市城市规划区(2026年2月13日-2026年3月24日)开户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如下:

监督举报电话:0370-3390053

附件:商丘市城市规划区在售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xlsx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s://zjj.shangqiu.gov.cn/zwdt/tzgg/content_303423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芜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公示 3月23日
下一篇: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及厅属单位集中供养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