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工程经济合同52020211001
经济合同是建筑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涉及到商业合作、项目财务、工程管理、风险控制等众多关键因素。为达到中长期合作的目的,一建公司与客户签署了经济合同52020211001,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项目的顺利完成。
合同概要
一建公司承接客户的一项工程项目,总工程量为10亿元人民币,采取总承包方式,对工程建设的投资、成本、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控制。该合同为期两年,起始时间为2021年6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在该期间,一建公司承担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的建设条件、建设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安全监管。
合同条款
1. 工程款支付
本合同规定,客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进行支付。工程款计算采用阶段进度付款方式,根据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结合验收结果予以调整。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 阶段一:约定总工程量的20%,工程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 阶段二:约定总工程量的30%,工程完成50%后支付;
- 阶段三:约定总工程量的30%,工程完成80%后支付;
- 阶段四:约定总工程量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2.工程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设计变更、施工难度大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客户要求更改合同规定的工程量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应当在书面确认后方可变更。如因客户原因造成工程变更,变更造成的额外费用应由客户承担。
3.合同保证金
为保障双方权益,客户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一建公司支付合同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合同保证金将被用于保证工期、质量、安全和工程款的支付等。合同履行期间,客户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结算后予以退还。
这份合同是一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义务约定,旨在完善建设项目的管理机制,促进双方的合作与发展。该合同可信可靠,经过细致的商讨和协商,充分考虑到了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利益。一建公司将遵循合同约定,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与客户的共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