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招投标交易中心是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服务的法定机构,承担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交易公平、公正的职责。中心于2003年7月正式成立,是青海省内成立最早、规模较大、功能较全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 中心概况
(一)机构设置
青海招投标交易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如下:
综合办公室
党群工作部
财务管理部
信息技术部
市场管理部
交易管理一部
交易管理二部
交易管理三部
交易管理四部
交易管理五部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中心
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评标专家库管理中心
(二)中心职能
1. 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规则、交易流程、操作规范等制度并监督实施;
3.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进场管理、信息发布、过程记录、结果公示、档案管理等服务工作;
4. 负责对进场交易项目的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受理和处理交易活动中的投诉;
5.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依法开展信用评价;
6. 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定期发布市场信息;
7. 承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中心宗旨
青海招投标交易中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以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宗旨,努力打造“阳光交易平台、廉洁交易平台、高效交易平台”。
二、 业务范围
青海招投标交易中心业务范围涵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投标活动。
政府采购: 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土地交易: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出资或入股等交易活动。
矿业权交易: 包括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交易活动。
国有产权交易: 包括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有股权的企业,对其拥有的各种产权进行转让的行为。
农村产权交易: 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交易活动。
排污权交易: 包括排污单位之间,通过交易平台,以市场机制调节排污总量的行为。
三、 平台建设
青海招投标交易中心始终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平台建设,实现了交易流程电子化、信息发布网络化、数据管理系统化,有效提高了交易效率和透明度。
(一)电子交易平台
中心建立了功能完善的电子交易平台,涵盖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矿业权交易等多个业务系统,实现了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包括:
在线报名: 供应商可通过平台在线报名参与项目投标。
电子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人可通过平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可在线下载。
在线投标: 供应商可通过平台在线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在线开标: 平台支持在线开标,实现开标过程的公开透明。
在线评标: 平台支持在线评标,专家可通过平台进行远程评审。
在线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在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信息公开系统
中心建立了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发布招标公告、中标结果、政策法规等信息,实现信息公开透明,方便市场主体查询了解相关信息。
(三)数据资源中心
中心建立了数据资源中心,对交易数据进行集中存储和管理,为政府监管和市场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四、 服务承诺
青海招投标交易中心始终坚持“服务至上、规范运作、高效廉洁”的原则,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规范服务: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交易流程,维护交易秩序。
高效服务: 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廉洁服务: 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交易平台。
五、 未来展望
未来,青海招投标交易中心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成为全国*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 不断拓展平台功能,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加强信息化建设: 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平台中的应用。
提升服务水平: 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对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