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准备
1. 招标计划的编制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招标计划。
招标计划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方式、招标时间、招标预算等内容。
2. 招标文件的编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范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
3. 招标公告的发布
在指定的政府采购网站和学校官方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包含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方式、招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内容。
二、资格预审
1. 资格预审委员会的成立
成立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预审委员会成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资格预审文件的发放
向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等内容。
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投标人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
1.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投标价格、技术方案、承诺书等内容。
2.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按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开标
1. 开标委员会的成立
成立开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开标委员会成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
2. 投标文件的开标
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由开标委员会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信息。
五、评标
1. 评标委员会的成立
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评标标准的确定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确定评标标准。
评标标准应包括技术方案、服务能力、价格等因素。
3. 投标文件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标准打分。
评审过程应客观、公正、透明。
4. 评标结果的确定
根据评标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具有较好性价比。
六、定标
1. 定标报告的编制
评标委员会编制定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和结果。
定标报告应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评标得分等内容。
2. 定标的批准
学校相关领导对定标报告进行审批。
定标批准后,由学校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七、合同签订
1. 合同范本的编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编制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应包括合同条款、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2. 合同的签订
学校与中标候选人根据合同范本签订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
八、合同履行
1. 合同的执行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学校应及时支付货款或服务费,中标候选人应按时按质完成项目。
2. 合同的变更
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合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3. 合同的终止
出现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时,合同可以终止。
合同终止应由双方协商一致,或经法院判决。
九、合同结算
1. 结算文件的编制
中标候选人完成项目后,编制结算文件。
结算文件应包括完工报告、验收证明、决算书等内容。
2. 结算的审核
学校对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工程或服务的完成情况和费用合理性。
3. 结算款的支付
学校根据结算文件的审核结果,支付结算款。
结算款的支付应及时、足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