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用项目单一来源审批前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名称:保山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保山市至县(市、区)不低于1000M光纤线路,76个乡镇接入不低于100M光纤线路;2.市直横向单位接入不低于100M光纤线路,每年保障5个以内对带宽需求较高的市级单位,带宽提升到200M;每县区横向单位接入不低于50M光纤线路;保山市电子政务机房不低于100M互联网出口电路;3.电路要求为点对点电路,支持透传,支持TRUNK帧通过,要求电路带宽可平稳升级;每条线路租费为200元/月/单位,每家单位同时接入主用和备用两条线路;4.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如遇政策性升级或调整,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的技术参数,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7.0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2年6月共同投资建设保山市人民政府保山市电子政务工程网络与基本应用系统,并提供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用服务。2017年、2019年、2023年本项目的主管部门发生了三次变更,现本项目划归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管理工作。自电子政务系统建成以来,电子政务外网线路已完全覆盖保山市辖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一直提供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用服务。由于合同即将到期,为保障保山市电子政务平台及运维服务、项目电路租赁服务标准的一致性,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的连续性,切实降低实施成本。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6.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中的原设备进行添置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之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选择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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