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实验小学教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28 10:34:03
项目概况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实验小学教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1日0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高新政采招标-2025-5 | ||||||||||
| 2、项目名称: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实验小学教学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8,432,000.00元 | ||||||||||
| 最高限价:843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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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内容:信息化设备、课桌椅办公家具、功能室设备、体育器材、空调、校园文化,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要求,同时满足采购人要求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6、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内完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2.12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合同分包,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7月10日 至 2025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tf 格式)及资料。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07月3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室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07月3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 传时必须得到电脑 “上传成功 ”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3、监督部门: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0373-3539923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0373-3539496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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