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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执勤执法用车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执勤执法用车采购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5-03-19


项目概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执勤执法用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921-00024

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执勤执法用车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65000

最高限价(元):965000

采购需求:

货物需求

1、 大型客车1辆

1、车身尺寸(mm):10990≤长≤12000,2550≤宽,3610≤高≤3650

★2、排量(L):≥7.5

★3、功率(kw):≥228

★4、排放标准:国六柴油

5、最大总质量(Kg):≥16700

6、悬架系统:气囊悬架

7、轴距(mm):≤5550

8、轮距前/后(mm):≤2100/1858

9、前悬/后悬(mm):前悬≥2280,后悬≤3180

10、接近角/离去角(°):≤9/8

★11、荷载人数(人):≥50

★12、乘客椅:靠背可调、可横移

13、空调系统:制冷量≥28000KCal/h

14、车内保暖系统:独立水暖+八壁挂散热器+大功率水暖除霜(内外进风/可调)+有驾驶区取暖器+有前门踏步取暖器+有车厢保暖(包括驾驶区保暖)+有前风挡两侧除霜风扇

15、整车门、窗:中空玻璃外摆门+中空后活动内嵌式司机窗+侧窗中空玻璃(两侧末上内嵌式推拉窗)

2、小型客车5辆

1.整车尺寸(mm):长≥4800;宽≥1800;高≥1750

2.轴距(mm):≥2800

★3.燃油类别:汽油

★4.环保标准:国六

★5.发动机排量(L):≤1.6

6.发动机最大扭矩(N.m):≥280

7.发动机最大功率(kw):≥120

★8.变速箱形式:手动挡

★9.座位数:7座

10.驱动形式:前置前驱

11.主动安全配置:配备ESC车身稳定控制系统、胎压监测系统、倒车雷达

12.被动安全配置:主副驾驶安全气囊

13.转向系统:EPS电动助力转向系统

14.油箱容积(L):≥58

15.后视镜电动调节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9日16时00分至2025年03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投标人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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