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转包合同的相对性
-
姚晨光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常州潋*建筑节能材料研发中心
建设工程转包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建设工程转包合同的效力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作用,不得对抗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即建设工程转包合同具有相对性。
一、相关概念
建设工程转包合同: 指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分解后将其中的部分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实际施工人的协议。
合同相对性: 指合同的效力只对合同当事人发生作用,而不能约束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的法律原则。
当事人: 指直接参与订立、修改和履行合同的民事主体,包括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和多方当事人。
第三人: 指合同关系以外的,与合同没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主体。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三、表现形式
建设工程转包合同的相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权利义务的相对性: 转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仅对转包人和承包人产生约束力,而不能约束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例如,转包人无权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发包人也没有义务直接向转包人支付工程款。
2. 责任承担的相对性: 转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仅在转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发生效力。例如,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发包人只能追究承包人的责任,而不能直接追究转包人的责任。
3. 合同解除和变更的相对性: 转包合同的解除或变更,只能由转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而不能由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单方决定。
四、例外情况
虽然建设工程转包合同具有相对性,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转包合同的效力可以及于第三人:
1. 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 例如,《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的,建设工程的發包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 合同中有约定的情况: 例如,转包合同中约定,发包人有权直接向转包人支付部分工程款。
3. 第三人知道该合同并表示同意的情况: 例如,发包人知道承包人将工程转包,并表示同意。
五、法律后果
1. 转包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转包合同是无效合同。
2. 当事人承担责任: 转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对转包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返还非法所得、赔偿损失等。
3. 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转包行为损害了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转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案例分析
案例: 甲公司将承包的某工程项目转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丙公司。由于丙公司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丁公司要求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分析:
1. 甲公司将工程项目转包给乙公司,属于违法转包,转包合同无效。
2. 乙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属于违法分包,分包合同无效。
3. 由于丙公司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丙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由于甲公司和乙公司存在违法转包和分包行为,应当对丙公司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 现实意义
了解建设工程转包合同的相对性,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 对于发包人而言, 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防止承包人违法转包。在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禁止转包的条款,并明确违约责任。
2. 对于承包人而言, 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给他人。如果确需分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包,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责任。
3. 对于转包人而言, 应当认识到转包行为的违法性和风险性,避免参与违法转包活动。
建设工程转包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应当正确理解和适用这一原则,防止和打击违法转包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2025-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