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垫资合同的签订
本合同由甲方(出资方)与乙方(施工方)共同订立,根据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垫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垫资范围
1. 本合同项下的垫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劳务费用等相关支出;
2.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需要,按照约定的支付比例及时垫付相应款项;
第三条 垫资方式
1. 垫资款项应直接支付至指定账户,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 垫资款项支付后,乙方应提供相关支付凭证及使用情况报告给甲方;
第四条 垫资利息
如因乙方原因产生垫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按照商定利率及垫资时间计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