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合肥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心成立于2002年,前身为合肥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17年更名为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机构职责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合政办〔2017〕102号),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3. 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5.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处理;
6.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发布和管理;
7.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党群、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二)交易管理一部
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的进场交易组织、
(三)交易管理二部
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排污权交易、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林权交易、水权交易、文化产权交易等进场交易组织、
(四)交易管理三部
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特许经营权交易、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等进场交易组织、
(五)交易服务部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维护;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电子化监管。
(六)法规监督部
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评价;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处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三、主要职能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一)平台建设与管理
1. 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2.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3. 加强平台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二)交易组织与实施
1. 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进场交易活动;
2. 规范交易流程,制定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
3. 提供优质高效的交易服务,保障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三)市场监管与服务
1. 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体系;
2. 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
3. 及时受理和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
4. 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政策宣传和询问服务。
(四)信息公开与数据管理
1.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发布和管理;
2. 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制度;
3.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
四、工作成效
近年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有效提升了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为促进合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平台整合取得新突破
全面完成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现“平台归集、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有效破解了原有平台分散、信息孤岛等问题,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交易规模实现新增长
随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不断拓展,交易规模持续扩大,交易品类更加丰富,交易效率显著提高,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
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
(四)监管效能取得新成效
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保障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未来展望
未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前十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为抓手,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为目标,以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为导向,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打造具有国外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建设现代化美好合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