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食品招投标办法
《大宗食品招投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规范大宗食品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其他组织采购大宗食品的招标投标活动。
大宗食品: 指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一定数量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加工食品等。具体数量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招标人: 指依法组织招标的大宗食品采购单位。
投标人: 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的大宗食品供应商。
招标方式
大宗食品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公开招标: 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投标。
邀请招标: 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投标人投标。
招标程序
一、招标准备阶段
1. 成立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人应当成立招标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标工作。
2. 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要求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方式、开标时间、地点;
评标标准和方法;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应当发出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阶段
1.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和内容编制。
3. 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的开标地点。
三、开标评标阶段
1. 开标: 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 评标: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 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中标及签订合同阶段
1.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确定中标人。
2. 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依法对大宗食品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大宗食品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法律责任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泄露标底的;
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串通投标的;
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附则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全市中小学食堂大米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本地户籍。该规定限制了外地供应商的参与,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公平竞争原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案例二: 某食品公司在参与某高校食堂蔬菜供应招标过程中,与其他几家公司串通,恶意抬高价格,最终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中标。该行为属于串通投标,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意义
《大宗食品招投标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大宗食品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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