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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建局转发福建省住建厅关于修订《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蕉城城市管理局,东侨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闽建〔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闽建〔2023〕7号)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xxgkzl/zc/qtzdgkwj/202307/t20230714_17778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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