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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住建局2024年7月2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榆林市绿洲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祥裕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鸿扬逸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遗失信息予以公布,原遗失证书作废。

请相关企业在声明发布15个工作日后,持企业介绍信到榆林市民大厦3楼市住建局窗口办理领证手续。

附件:2024年7月2日遗失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名单

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

 

原文地址:http://zjj.yl.gov.cn/list_13/3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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