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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关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2024年第一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梧州市正在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现向社会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并就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时限

(一)征集范围。全市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

(二)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

二、收购主体及价格

(一)收购主体。广西梧州市广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梧州市苍海新城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梧州苍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二)收购价格。收购价格不超过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即土地划拨成本加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三、收购房源要求

(一)房源性质为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不超过120平方米;

(二)房源已取得或年内取得竣工备案证明;

(三)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

(四)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

四、参与征集所需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三)参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明细表;

(四)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的情况说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报名及咨询方式

有意参与征集的房地产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送达资料。工作咨询电话: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0774-3885582。材料提交地点:梧州市新兴二路118号5楼住房保障科,电子版材料可发送至邮箱:wjfgz2010@126.com。

附件:参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明细表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日  

文件下载:参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明细表.xls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ywxx/tzgg/t189261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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