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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北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住建〔2024〕141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淮北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现将《淮北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北市消防救援局

国网淮北供电公司

2024年8月14日

淮北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

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防灾减灾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针对淮北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不满足现实需求等问题,按照先立后破、标本兼治原则,组织开展摸底排查,推动建设标准化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源头破解群众停车难、充电难问题,有效遏制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二)目标任务

以基本满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为目标,区分轻重缓急,分类组织实施,原则上按照淮北市既有住宅小区现有电动自行车数量100%设置停车位、不少于30%加装充电设施的标准,从2024年6月份开始,力争用1年左右时间,完成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任务。全市既有住宅小区基本杜绝电动自行车“入梯上楼”和“飞线充电”现象,群众对停车充电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建设内容

各县区在摸清底数的同时,要综合供需矛盾、信访投诉和安全隐患等因素,将我市既有住宅小区划分为攻坚建设类、改造提升类2个类别。

1.攻坚建设类。以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为主的供需矛盾突出、安全隐患大的既有住宅小区,要纳入攻坚建设类。各县区要集中力量,重点做好供需矛盾突出、安全隐患风险较大的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按照“先立后破、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建设方案和计划目标。

2.改造提升类。对供需矛盾不突出、通过改造加装和加强监管即可实现规范管理的,要纳入改造提升类。各县区要通过加装改造、加强管理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停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居民停放充电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

积极发挥政府在组织、规划、政策和标准供给等方面引导作用,统筹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政策扶持,引导社区、居民、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和运营等主体积极参与建设管理工作。

(二)坚持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按照布局合理、安全规范、方便实惠的要求,根据我市既有住宅小区不同特点,综合考虑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充电频率等因素,合理评估小区内可用于建设车辆停放场所的空地、闲置场地等资源,增加停车位供给。

(三)坚持盘活资源、提高效率

对我市既有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和地面地下的停车资源进行全面摸底,根据停放和充电需求制定建设方案。推动跨片区停车、充电资源共建共享。推进智能充电站(柜)、换电设施建设,提高充电效率。

(四)坚持市场运作、一小区一策

因地制宜,统筹用好政府统一建设、专业公司建设运营以及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建设等方式,“一小区一策”推进。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调查摸底

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组织属地街道(乡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对我市既有住宅小区开展全面摸排,重点摸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集中停放场所数量、充电设施数量,需要增建和改建的电动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数量。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摸底情况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推进建设工作

力争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加装改造任务。力争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不少于70%的建设目标任务,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切实解决我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探索开展充电驿站和换电场所建设,利用零星场地和空闲地块,建设标准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和换电场所。探索相邻小区充电设施区域共建共享。

(三)加强运维管理

对完成建设改造后的既有住宅小区,要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可授权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第三方机构日常维护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落实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巡查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淮北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专班召集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淮北供电公司为副召集人,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属地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实施的工作机制。物业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消防救援、供电等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共同推进具体工作。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要求,方案经县区级工作专班审定后,由成员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

(三)加强调度推进

各县区要对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和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情况,定期开展调度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采取下发督办通知、约谈提醒、月度考核等措施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工作专班将定期通报各县区建设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要每月26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融入基层治理

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党组织共同参与的三方议事协商机制,实现决策共谋、方案共审、建设共管、成果共享。在场所设施建设期间,要加强过渡引导,采取设置临时停放点、便民服务等方式引导居民安全有序停放充电。要广泛听取并充分尊重居民意见,畅通居民投诉渠道,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化解专项行动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五)加强宣传引导

要通过多种形式,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选址布局、建设方案和建设动态、运营管理等内容进行宣传,引导业主和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广大市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害性,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附件:

1.淮北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专班

2.淮北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调查摸底表

3.淮北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任务汇总表

4.淮北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任务明细表

附件1

淮北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建设工作专班

一、专班工作

淮北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二、专班成员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专班召集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国网淮北供电公司为副召集人,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充分利用小区内零星场地和空闲地块,加快建设交付。监督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完工后的检查验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协助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积极推广居民共享充电柜。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提倡“满电回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管理住宅小区电自行车充电电价,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充电服务价格标准,推动适度降低充电服务费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做好已建成居住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向用户收取充电费用的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等违法行为。

市消防救援局:负责指导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严格事故溯源追责。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县区合理利用小区周边公共开放空间设置停放场所,为建设充电设施提供便利条件。

国网淮北供电公司:负责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接电服务。

附件2

淮北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调查摸底表

序号

物业管理区域名称

小区名称

所在市县(区)、街道、社区

住户数

电动自行车保有量

现有符合安全

要求停放场所

现有符合安全

要求充电桩

需要增建、改建

攻坚建设类改造提升类

个数

停车

位数

个数

充电端口数

停车场数

停车

位数

充电桩数

充电端口数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3

淮北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任务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地区

实施

年份

小区

类别

总体目标任务

任务进展情况

任务完成率

备注

小区

个数

停车

位数

充电

口数

新增充换电柜

小区

个数

新增停车位

新增充电口

新增充换电柜

2024年

攻坚

建设类

改造

提升类

2025年

攻坚

建设类

注:1.任务完成率=I栏/E栏百分比;

2.汇总表同时作为每月任务进展表定期报送。

附件4

淮北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任务明细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小区

名称

具体

位置

市县区

小区

类别

建设目标任务

任务进展情况

计划建设年份

新增停车位(个)

新增充电口(个)

新增充(换)电柜(个)

新增停车位(个)

新增充电口(个)

新增充(换)电柜(个)

 

原文地址:https://hbzjj.huaibei.gov.cn/zwgk/public/53/64558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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