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潍坊市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住建局、人社局:
根据潍坊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潍坊市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潍坊市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减轻企业负担,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建筑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罚处理,实行信用惩戒,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干扰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二、检查部门、检查对象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发起,人社部门为配合部门。
检查对象为全市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
三、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检查事项:对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检查内容:检查证书和执业印章是否在有效期内;对其权利和义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并核查是否存在“挂靠”注册的行为;检查其执业业绩,核查其执业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有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行业务的情况;
(二)人社部门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检查事项: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检查内容: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四、部门联合,实施现场检查
各相关部门抽取的检查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发起单位为组长单位。组长负责本次检查任务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其他组员应当按照组长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坚决杜绝个别部门自行检查、重复检查、分散检查等行为。
五、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
检查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2024年9月27日前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内的检查对象,相关部门可不参与部门联合检查,但要匹配检查人员,并填写检查结果为“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反馈同级人社部门,并逐级反馈至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更正。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至“信用中国(山东)”网站、“互联网+监管”系统。
六、后续处理和结果运用
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公示,防止监管脱节。强化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检查中遇到的业务问题,请对口咨询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省工作平台应用中遇到的问题,请咨询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市住建局联系人:张玉生,联系电话:8096938;
市人社局联系人:柴卫宾,联系电话:8513297。
原文地址:http://jsj.weifang.gov.cn/jsdt/tzgg/202409/t20240918_6371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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