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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市2024年第14批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示11户

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梧政发〔2016〕34号)的相关规定,苏旭新等11户家庭因已领取入住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入住手续等原因,拟取消该11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期限为20日(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4日), 承租家庭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提出陈述和申辩理由(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梧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20窗口),邮政编码:543000,电话:2831152。

附件:梧州市2024年第14批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11户)

2024年9月25日

序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取消保障资格原因备注
苏旭新452424********0013因已领取入住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入住手续,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黄坤强450404********2117
阙尧峰450402********0615
曾庆超450404********0636
梁健450404********0019
450404********0918
林惠英450411********1028
彭树间450404********0086因已知悉领取入住通知书信息,逾期不领取入住通知书,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徐容梅450411********1024
450404********1210
朱汉坤450404196805300915因预留电话已停机或空号,通过所属社区也无法取得联系,无法将抽号结果及入住信息通知该家庭,逾期未领取入住通知书,拟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0435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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