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2026年第4批拟取消公租房 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示3户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3-14 19:02:56
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相关规定,黄伟萍等3户家庭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拟取消该3户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上述家庭对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材料,于2026年3月16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梧州市2026年第4批拟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3户)
2026年2月11日
| 序号 | 公示号 | 主申请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初审结果 |
| 1 | B2025Y0159 | 黄伟萍 | 450403********0320 | 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
| 2 | B2017L0112 | 钟伟基 | 450404********0650 | 因存在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公租房6个月以上违规情况。现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
| 3 | 4605 | 李德兴 | 450402********0613 |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72647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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