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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26年第2批拟取消公租房 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示11户

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相关规定,李欣若等11户家庭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拟取消该11户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上述家庭对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材料,于2026年2月24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梧州市2026年第2批拟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11户)

2026年1月21日

序号公示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初审结果
1B2025D0123李欣若450403********0027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2A2025D0016黄锦超450402********0335
3B2025D0144黄镇霞450402********062X
4B2024D0119梁子亮450402********0311
5B2025D0148黄晋杏450402********062X
6B2025Y0119施敏贞450403********1822
7B2025Y0129陈维450403********0929
8A2025L0014黄俊450404********0636
9W2025D0022黄敏敏450422********3863因已知悉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信息,逾期不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0X2025D0014林德果440881********4811
11X2025D0015罗凤英450521********5609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71884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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