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桂林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总第216号城建类《关于将雁山区新建成市政道路移交市级部门管理维护的建议》第48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办理结果分类:B 市住建函〔2024〕28号
关于2024年桂林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总第216号城建类第48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李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雁山区新建成市政道路移交市级部门管理维护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移交道路基本情况
道路路面现状:涉及移交的10条道路总长17.3公里,道路总面积约6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75891.43㎡,乔木9112株,路灯951盏,均有排水设施。按照《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仅道路部分年度维护经费约需2000万元。10条道路路面破损较严重的有雁中路、中心环线、园博大道、乐园路,破损车行道面积12310㎡,破损人行道面积1760㎡。
中心环线道路上涉及移交的两座桥梁,均存在轻微破损,主要问题有:1.桥面铺装层下沉,裂缝。2.伸缩缝堵塞。3.桥梁护栏缺失,防撞墙砼剥落露筋。4.桥台渗水。5.人行道路缘石损坏。6.桥侧装饰板破损,缺失。预判桥梁总体技术状况大概率在B或者以上。
二、提案办理进展情况
3月27日,我局道路管护单位市政工程处勘察道路现状并反馈了相关情况。5月13日,我局与雁山区相关单位对接后,向市政协委员汇报了道路现状基本情况和后续办理移交基本程序。5月22日,我局组织召开雁山区新建市政道路移交市级管护现场座谈会,会上各部门就雁山区拟移交的城市道路充分讨论,建议对存在问题的道路现行进行整改,达到移交条件后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纳入市级管理维护。
三、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道路路面、桥梁、路灯、排水和交通等附属设施未经各市级部门验收合格。二是未有相关配套经费到位。必须经市财政同意并批复将道路路面、桥梁、路灯、排水和交通等附属设施的配套经费纳入对应职能部门预算。三是需雁山区政府协调解决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套管养基地。移交道路距离市区较远,管护任务重,需就近安置具备办公室、材料堆放室、作业车停车场等设施的配套管养场地。
四、后续计划
下一步,待移交道路验收合格、相关配套经费到位、管养基地等问题解决好后,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我局将积极做好路面移交工作,开展日常管理维护。
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
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
具体承办人: 联系电话:0773-2897677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印发
原文地址:https://zj.guilin.gov.cn/dtzx/gzdt/202410/t20241018_275955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