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村镇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村镇建设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村镇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村镇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村镇建设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北海市关于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拟制全市村镇建设规定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协助开展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和村镇总体规划的审查。
(三)统筹、指导市辖县(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市辖县(区)小城镇、村庄风貌提升和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示范镇和示范村建设工作。
(四)参与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协助开展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和村镇建筑工匠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承担全市村镇建设的统计工作。
(七)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北海市村镇建设管理中心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经编办核定参公管理人员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名,其中实有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北海市村镇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村镇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村镇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33.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7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74万元,增加26.3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7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0.39万元,增加30.88%,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退休人员抚恤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无变化。
3.国有资本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单位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本单位2023年无事业收入,较2022年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本单位2023年没有经营收入,较2022年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本单位2023年无其他收入,较2022年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单位2023年没有非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4.3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今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决算减少2.65万元,减少37.70%,主要原因是应付未付社保缴费结转。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33.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9.1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支出27.74万元,增加26.3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较2022年决算减少0.17万元,减少13.71%。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会落实过紧日子减少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128.0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工资福利、日常公用、村镇业务费用支出等,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29.24万元,增加29.6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了退休人员抚恤金支出。
3.其他支出0万元,本单位没有其他支出,与上年度一致。
4.年末结转和结余4.06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7.31%,主要原因是应付未付社保缴费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1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支出29.07万元,增加29.06%。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退休人员抚恤金支出,导致2023年增加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5.16元,项目支出3.95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6.87万元,支出决算为12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9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中不包含本单位的绩效奖金及退休人员抚恤金,因此造成与年初预算安排有差异。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预算为0万元,2023年预算没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决算为1.07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二)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76.87万元,支出决算为12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5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中不包含本单位的绩效奖金及退休人员抚恤金,因此造成与年初预算安排有差异。
(三)其他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没有其他支出决算。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1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98%。主要由于年初预算安排中不包含本单位的绩效奖金,因此造成与年初预算安排有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2%。主要由于年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办公经费开支进行压减。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60%。主要由于退休人员抚恤金不在年初预算中安排,年末财政下拨退休人员抚恤金导致比预算增加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4万元,年初预算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8%,比上年决算增加0.01万元,增加7.69%,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增加,2023年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1人次。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8%, 比上年决算增加0.01万元,增加7.69%,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用增加,2023年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11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98万元,减少9.98%;比2022年决算减少0.24万元,减少2.64%。主要原因是:2022 年落实过紧日子对办公经费开支进行了压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 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023年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农房管控、传统村落保护等村镇建设工作。安排的村镇建设业务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和下乡调研、指导、进度督促、组织验收等开支,确保了各项村镇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需求,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等级为一等。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需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无需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绩效自评。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决算项目中自评评定为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0户;二是组织打造村容村貌整治示范村50个、达标村500个,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成功申报合浦县山口镇永安村入选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以及合浦县山口镇、山口镇永安村、曲樟乡璋嘉村入选第四批广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四是发挥北海市农房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统筹组织农房管控市县际交叉实地指导,规范落实新建农房“带图报建、依图施工、按图验收”要求。五是继续加快推进特色小镇核心区建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北海市村镇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文件下载:北海市村镇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qtzyxxgk_54/bmjsgk_47/t191023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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