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住建局加强网络舆情处置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落实党组网络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敏感网络舆情处置引导工作,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市委关于网络舆情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局网络舆情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负领导责任。通过开展舆情信息管理与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住建系统与群众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及时做好舆情信息处理与回复工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 机构职责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龚向东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机关党委与网络技术中心,由政府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帅琼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负责人游为、网络技术科负责人戴琴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明确责任人具体承办落实。办公室舆情信息管理职责:通过“江西省住建系统网络舆情联络员(网络评论员)工作群”、市委市政府转发提示的舆情信息,以及业务电话、向各业务科室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投诉和办理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舆情信息,负责收集、整理、派发、督办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回应机制,构建处置闭环
1.快速处置舆情。网络舆情管理员对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登记,并在第一时间转交相关科室(单位)处置,同时报告局办公室,较大舆情需报告局分管领导,重大舆情需报告主要领导。相关科室(单位)收到局办转办的舆情后,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舆情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速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涉事群体规模大小、矛盾冲突激烈程度等,将舆情等级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类。一般舆情:可短时间内自行解决的问题,敏感度较低、不具有一定的传播性舆情信息;较大舆情:通过分管领导协调局属各单位配合可在一定时间内解决的问题,传播范围较小、暂未形成集中的舆论场、总体可控;重大舆情:主要涉及我局的社会不良舆情或突发事件,媒体“炒作”敏感度高、可能引起或已经引发较大规模“炒作”、并有继续升级的可能。根据不同等级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采取分级应对措施:针对一般舆情事件,涉事部门单位接到舆情信息后,相关科室(单位)要在三天内积极处置回复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在回复后一段时间内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较大网上舆情事件。由相关科室(单位)报告业务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召开舆情处置专题会,通报情况,研究对策,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五日内首次回复,报主要领导。并全程跟踪舆情处理过程,采取动态回应的方式,将舆情处理的阶段性成果和进度及时回复。重大舆情事件应及时报送主要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召开舆情处置专题会,通报情况,研究对策,妥善处置。同时,相关科室(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做好情况调查,回应说明和新闻稿件的起草工作,有效开展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
2.跟踪督办完结。局办对批转出去的舆情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承办单位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且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有关单位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二)强化舆论引导,维护舆情安全
3.建立分析研判机制。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网络舆情处置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及时作出工作安排,维护网络舆情处置安全。
4.加强舆论正向引导。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纠正认识偏差。在党和国家重大活动、重大政策、重要部署的关键时点,加强热点问题分析、组织重要政策解读,帮助干部职工端正思想认识,理性处理现实问题。抓好敏感问题舆论引导,放大正面声音,消除负面“杂音”,凝聚思想共识,巩固和发展主流网络舆情处置。
5.维护网络舆情安全。将网络网络舆情处置工作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谁组建、谁负责”的原则,管好赣政通平台工作群、政企微信群、QQ群,防止不当信息传播,特别是涉及我局敏感信息,提高对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质量安全、房屋征收等网络舆情的发现、预警、引导、处置能力。加大对我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严密防范网上网络舆情处置渗透,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及时有效处置网络舆情。
(三)完善阵地建设,浓厚宣传氛围
6.规范宣传阵地管理。整合现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宜春市住建局官网”“宜春住建”微信公众号以及工作简报等,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文化、网络舆情处置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队伍建设,建立网络宣传、信息和评论员队伍,对内部刊物、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理配备专职人员。
7.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利用“宜春市住建局官网”及“宜春住建”微信公众号、工作简报等载体,及时发布住建系统工作的新动态、新政策,发布“住建声音”,展示“住建风采”,体现“住建担当”,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8.营造浓厚文化氛围。紧贴我局实际,认真制定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注重发挥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住建文化氛围。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掌握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维护网络舆情处置安全。舆情信息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求真务实、及时办理。各科室(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3.善于总结、不断提高。舆情信息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科室(单位)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4.纪律严明,严肃问责。局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要妥善应对舆情,按应对措施正面积极引导。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重大网络舆情放任不管、处置不当的科室或者单位将予以约谈和通报,局考核办还将把舆情处理情况列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或者出现其他违规、违纪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局机关纪委要及时把问题线索报送纪检相关部门。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日
原文地址:http://zjj.yichun.gov.cn/ycszjw/sjwj18/202408/069b64df0ad147378ef1cca0a27176b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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