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关于2024年第20批申请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变更审核结果公示10户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11-10 16:31:42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梧政发〔2016〕34号)的规定,现将经审核同意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变更业务的保障家庭(2024年第20批)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监督。
本公示期限为15日(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申请家庭中有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其家庭成员、收入、居住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向我局举报。举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或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递交举报信地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梧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20窗口),邮政编码:543000(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电话:0774-2831152。
附件:2024年第20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事项公示名单
2024年9月30日
序号 | 申请家庭 | 性别 | 是否纳入保障 | 与主申请人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保障状态 | 承租公租房 地址 | 申请变更事项 | 审核结果 | 备注 | |
1 | 主申请人 | 黄香令 | 男 | 是 | 本人 | 450402********0911 | 轮候保障 | 无 | 自愿变更户型为一房一厅。 | 拟同意,该家庭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现自愿变更户型为一房一厅,按原顺序轮候。 | |
共同 申请人 | 黄裘娟 | 女 | 是 | 女儿 | 450403********1529 | ||||||
2 | 主申请人 | 关燕萍 | 女 | 是 | 本人 | 450402********0320 | 实物配租 | 富民公租房:11#-3-305 | 申请增加杨福源为保障对象;申请续签合同。 | 拟同意增加杨福源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2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1969.9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6,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拟同意按上述信息续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 |
共同申请人 | 杨福源 | 男 | 是 | 配偶 | 450403********0315 | ||||||
3 | 主申请人 | 邓要珍 | 女 | 是 | 本人 | 450402********0025 | 实物配租 | 龙平地块公租房:2#-2701 | 原主申请人聂伟明(身份证号码:450402********0012)已故退出公租房保障,主申请人由聂伟明变更为邓要珍。 | 拟同意变更主申请人为邓要珍,变更后保障1人,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超出建筑面积4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地块公租房2#-2701房。 | |
4 | 主申请人 | 梁先玲 | 女 | 是 | 本人 | 450404********0021 | 实物配租 | 龙平小区公租房:3#-1411 | 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 | 拟同意,该家庭人均月收入1088.3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4,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7。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超出建筑面积4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3#-1411房。 | |
5 | 主申请人 | 周金德 | 男 | 是 | 本人 | 450421********2516 | 实物配租 | 红岭公租房:6#-401 | 主申请人儿子周石孔(身份证号码:450421********2513)自愿退出公租房保障。 | 拟同意周石孔退出公租房保障,变更后保障1人。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超出建筑面积4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公租房6#-401房。 | |
共同申请人 | 薛亚凤 | 女 | 否 | 配偶 | 450421********2520 | ||||||
6 | 主申请人 | 廖婷婷 | 女 | 是 | 本人 | 450421********0027 | 实物配租 | 龙平小区公租房:4#-1712 | 申请增加李江儒为保障对象。 | 李江儒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变更后保障2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4#-1712房。 | |
共同申请人 | 李靖忠 | 男 | 否 | 配偶 | 450421********6516 | ||||||
李江衡 | 男 | 是 | 儿子 | 450421********6512 | |||||||
李江儒 | 男 | 否 | 儿子 | 450421********651X | |||||||
7 | 主申请人 | 龙锦霞 | 女 | 是 | 本人 | 450421********3548 | 实物配租 | 红岭公租房:10#-1005 | 主申请人弟弟龙锦阳(身份证号码:450421********3513)自愿退出公租房保障;申请增加李善盈为保障对象;申请续签合同。 | 李善盈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拟同意龙锦阳退出公租房保障,变更后保障1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1547.12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4,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7。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但该家庭不愿意调整配租户型,超出建筑面积4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拟同意按上述信息续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 |
共同申请人 | 李连杰 | 男 | 否 | 配偶 | 450421********7018 | ||||||
李善盈 | 女 | 否 | 女儿 | 450405********1522 | |||||||
8 | 主申请人 | 贺彬源 | 男 | 是 | 本人 | 450421********0510 | 实物配租 | 红岭公租房:5#-403 | 申请增加贺婧恬为保障对象;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申请续签合同。 | 拟同意增加贺婧恬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3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150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4,物业费缴纳比例0.7。该家庭现承租红岭公租房为一房一厅,调整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待轮候库的家庭全部配租后,有空余房源再作调整。拟同意按上述信息续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 |
共同申请人 | 谢君旎 | 女 | 是 | 配偶 | 450403********1843 | ||||||
贺婧恬 | 女 | 是 | 女儿 | 450403********0624 | |||||||
9 | 主申请人 | 蒙小茹 | 女 | 是 | 本人 | 450421********556X | 实物配租 | 红岭公租房:15#-2303 | 陈俊宇为外地户籍,现提交本市在读证明,申请变更为保障对象;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申请续签合同。 | 拟同意变更陈俊宇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2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110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4,物业费缴纳比例0.7。该家庭现承租红岭公租房为单间,调整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待轮候库的家庭全部配租后,有空余房源再作调整。拟同意按上述信息续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 |
共同申请人 | 陈林 | 男 | 否 | 配偶 | 450331********0913 | ||||||
陈俊宇 | 男 | 是 | 儿子 | 450423********0412 | |||||||
10 | 主申请人 | 覃秀春 | 女 | 是 | 本人 | 450421********2523 | 实物配租 | 枣冲公租房:3#-2-704 | 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 | 该家庭现承租枣冲公租房为一房一厅,拟同意调整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待轮候库的家庭全部配租后,有空余房源再作调整。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公租房3#-2-704房。 | 该家庭准入时自愿承租一房一厅,现申请调整户型 |
共同申请人 | 刘朝平 | 男 | 是 | 配偶 | 450421********4552 | ||||||
刘志生 | 男 | 是 | 儿子 | 450421********2518 | |||||||
刘坚生 | 男 | 是 | 儿子 | 450421********4516 |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0566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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