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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关于2024年第20批申请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变更审核结果公示10户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梧政发〔2016〕34号)的规定,现将经审核同意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变更业务的保障家庭(2024年第20批)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监督。

本公示期限为15日(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申请家庭中有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其家庭成员、收入、居住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向我局举报。举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或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递交举报信地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梧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20窗口),邮政编码:543000(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电话:0774-2831152。

附件:2024年第20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事项公示名单

2024年9月30日

序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保障状态承租公租房

地址

申请变更事项审核结果备注
1主申请人黄香令本人450402********0911轮候保障自愿变更户型为一房一厅。拟同意,该家庭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现自愿变更户型为一房一厅,按原顺序轮候。

共同

申请人

黄裘娟女儿450403********1529
2主申请人关燕萍本人450402********0320实物配租富民公租房:11#-3-305申请增加杨福源为保障对象;申请续签合同。拟同意增加杨福源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2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1969.9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6,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拟同意按上述信息续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共同申请人杨福源配偶450403********0315
3主申请人邓要珍本人450402********0025实物配租龙平地块公租房:2#-2701原主申请人聂伟明(身份证号码:450402********0012)已故退出公租房保障,主申请人由聂伟明变更为邓要珍。拟同意变更主申请人为邓要珍,变更后保障1人,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超出建筑面积4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地块公租房2#-2701房。

4主申请人梁先玲本人450404********0021实物配租龙平小区公租房:3#-1411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拟同意,该家庭人均月收入1088.3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4,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7。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超出建筑面积4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3#-1411房。

5主申请人周金德本人450421********2516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6#-401主申请人儿子周石孔(身份证号码:450421********2513)自愿退出公租房保障。拟同意周石孔退出公租房保障,变更后保障1人。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超出建筑面积4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公租房6#-401房。

共同申请人薛亚凤配偶450421********2520
6主申请人廖婷婷本人450421********0027实物配租龙平小区公租房:4#-1712申请增加李江儒为保障对象。李江儒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变更后保障2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4#-1712房。

共同申请人李靖忠配偶450421********6516
李江衡儿子450421********6512
李江儒儿子450421********651X
7主申请人龙锦霞本人450421********3548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10#-1005主申请人弟弟龙锦阳(身份证号码:450421********3513)自愿退出公租房保障;申请增加李善盈为保障对象;申请续签合同。李善盈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拟同意龙锦阳退出公租房保障,变更后保障1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1547.12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4,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7。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但该家庭不愿意调整配租户型,超出建筑面积4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拟同意按上述信息续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共同申请人李连杰配偶450421********7018
李善盈女儿450405********1522
8主申请人贺彬源本人450421********0510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5#-403申请增加贺婧恬为保障对象;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申请续签合同。拟同意增加贺婧恬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3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150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4,物业费缴纳比例0.7。该家庭现承租红岭公租房为一房一厅,调整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待轮候库的家庭全部配租后,有空余房源再作调整。拟同意按上述信息续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共同申请人谢君旎配偶450403********1843
贺婧恬女儿450403********0624
9主申请人蒙小茹本人450421********556X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15#-2303陈俊宇为外地户籍,现提交本市在读证明,申请变更为保障对象;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申请续签合同。拟同意变更陈俊宇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2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110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4,物业费缴纳比例0.7。该家庭现承租红岭公租房为单间,调整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待轮候库的家庭全部配租后,有空余房源再作调整。拟同意按上述信息续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共同申请人陈林配偶450331********0913
陈俊宇儿子450423********0412
10主申请人覃秀春本人450421********2523实物配租枣冲公租房:3#-2-704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该家庭现承租枣冲公租房为一房一厅,拟同意调整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待轮候库的家庭全部配租后,有空余房源再作调整。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公租房3#-2-704房。该家庭准入时自愿承租一房一厅,现申请调整户型
共同申请人刘朝平配偶450421********4552
刘志生儿子450421********2518
刘坚生儿子450421********4516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90566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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