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淄博市级公租房配租家庭向鹏类别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22 07:28:21
经向鹏提交《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发证时间2024年5月22日),根据《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2号)文件规定,幸福城公租房小区4号楼2单元803室保障家庭(申请人为向鹏)家庭类别为Ⅱ类,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5月27-5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反馈。
反馈电话:2174252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69.0988/doc_665571cf5fd8f7e3b87158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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